各县(市)、区人民政府,市政府有关委办局,滇中新区管委会,各开发(度假)区、自贸试验(经济合作)区管委会:
为加强对全市社会科学普及工作的组织、协调、指导,根据《云南省社会科学普及条例》(以下简称《条例》)有关规定,市人民政府决定建立昆明市社会科学普及工作联席会议(以下简称联席会议)制度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联席会议组成人员
召 集 人:屈从文 市委常委、副市长提名人选
副召集人:姚晓怡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
席代辉 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
市社科联主席
成 员:张鹏升 市委党史研究室副主任
汪 浩 市委党校(市行政学院)副校(院)长
魏双喜 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
吕 丽 市教育体育局副局长
朱 燕 市科技局副局长
马汝庄 市民族宗教委副主任
何艳波 市民政局副局长
周红玉 市司法局副局长
邹荣付 市财政局副局长
黄文浩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副局长
刘建明 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副局长
虎 龙 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
戴 伟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
刘光耀 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
熊国志 市水务局副局长
苏衍年 市商务局副局长
普春明 市文化和旅游局副局长
普娅馨 市卫生健康委副主任
高明媛 市外办党组成员、市友协专职副会长
邱 兰 市国资委副主任
李 伊 市林草局副局长
刘光平 昆明日报社副社长、副总编辑
冯 瑞 市社科院副院长
吕永平 昆明广电台副台长
李 祥 市总工会副主席
肖 禹 团市委副书记
王亚芳 市妇联党组成员
赵 勇 市社科联副主席
何文林 市科协副主席
王金龙 市文联副主席
陇 猷 市残联副理事长
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在市社科联,主要承担联席会议组织、联络协调等日常工作。办公室主任由市社科联主要负责同志兼任,办公室副主任由市社科联分管社会科学普及工作的同志兼任。联席会议设联络员,由各成员单位有关处室负责人担任。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,由所在单位及时向联席会议办公室备案,不另行发文。联席会议可根据工作需要调整成员单位。
联席会议不刻制印章,不正式行文,按照有关文件精神认真组织开展工作。
二、联席会议主要职责
贯彻落实党中央、国务院决策部署,省委、省政府,市委、市政府工作要求,统筹协调全市社会科学普及工作;研究制定全市社会科学普及中长期规划及阶段性重点任务,协调解决社会科学普及工作中的重要问题;提出社会科学普及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和建议,统筹各县(市)、区科普周活动以及其他大型主题科普活动;发挥各成员单位优势,动员组织全社会支持参与社会科学普及工作;督促检查各成员单位贯彻落实《条例》工作情况,及时向市委、市政府报告社会科学普及工作情况;完成市委、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。
三、联席会议工作规则
实行全体会议和专题会议制度。全体会议由召集人或召集人委托副召集人主持,全体成员参加,必要时可邀请其他有关部门和单位、专家参加。专题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,由召集人或召集人委托副召集人主持,全体成员或部分成员参加,必要时可邀请其他有关部门和单位、专家参加。联席会议以纪要形式明确议定事项,由召集人签发后印发各成员单位及有关方面贯彻落实,重大事项按照程序报批,落实情况定期报告联席会议。联席会议办公室可根据工作需要,组织成员单位开展联合调研,对成员单位和各县(市)、区社会科学普及工作进行督促检查。
四、工作要求
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及《条例》明确的工作范围,积极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社会科学宣传普及工作,制定相关配套政策措施或提出政策建议;统筹指导各县(市)、区落实具体工作措施,及时处理需要协调解决的问题;互通信息,相互支持,密切配合,形成工作合力,充分发挥联席会议作用。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及时向各成员单位通报相关情况,推动联席会议议定事项落实。
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
2023年3月20日
(此件公开发布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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